湘水辦函〔2020〕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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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水利局,廳直各單位、廳機關各部門(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根據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學習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通知》(湘治欠辦發〔2020〕1號)要求,現將《學習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執行。
湖南省水利廳辦公室
2020年4月14日
學習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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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724號國務院令,頒布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是我國第一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的專門性法規,充分彰顯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高度重視,為實現根治欠薪目標提供了制度支撐和法律保證,標志著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走上法治化軌道,對維護和建設穩定和諧社會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為做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2020年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的決策部署,把學習和宣傳《條例》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要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增強用人單位自覺守法的意識,讓更多農民工知曉和熟悉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為全面實施《條例》打下堅實基礎,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內容
學習宣傳《條例》出臺的重大意義、時代背景和立法原則;學習宣傳《條例》的總體框架、具體內容和條文釋義;學習宣傳《條例》系列配套文件和政策規定;宣傳《條例》實施前后我省水利系統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宣傳解決欠薪問題的維權途徑以及維權典型案例。
三、工作措施
1.開展專題學習。各市州水利局,廳直各單位、廳機關各部門(單位)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專題學習,通過條文釋義、專家解讀、共同研討、案例分析等多種形式,學深、學透《條例》的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各單位、各部門有關負責同志要帶頭參加學習,具體經辦的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全面學習《條例》內容,切實加強條文學習和工作實踐的緊密聯系,做到學以致用。
2.組織集中培訓。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廳直各單位要將《條例》內容納入年度學習和培訓計劃,采取線上和線下學習的方式,面向具體經辦的工作人員做好集中培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要適時組織有關負責同志和監管人員開展培訓,并積極協調用工企業負責人、勞資管理人員和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員參加培訓。
3.進行政策宣貫。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廳直各單位要充分利用簡報、門戶網站以及微博、微信等互聯網新媒體,通過開設專欄、發布報道等多種方式,以形象生動的方式介紹政策規定、工作成效、維權渠道等有關內容,對《條例》以及有關配套文件和政策規定進行系統、詳細、深入的解讀,圍繞欠薪維權、聯合懲戒和司法打擊等方面,及時發布具有典型性、指導性和教育警示意義的案例,并做好以案釋法工作;設計編印針對不同群體的宣傳畫、宣傳冊等資料,免費向各類用人單位和農民工發放;要在機關、用人單位、水利工程工地等場所懸掛宣傳標語和橫幅,擺放宣傳展板,開設專題宣傳欄(櫥窗),通過LED電子屏滾動播放宣傳資料。
4.開展現場活動。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廳直各單位要根據職能職責和監管要求,組織專門人員力量,深入用工單位和水利工程工地等農民工密集流動的場所,送《條例》上門,送政策上門,面對面地向用人單位和農民工開展宣傳、發放資料、接受咨詢、受理維權。“五一”勞動節前夕,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廳直各單位要大力組織開展《條例》實施宣傳周活動,為《條例》正式實施營造良好環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統籌安排。要以實際行動踐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工作部署,將貫徹落實《條例》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高度重視《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不斷擴大《條例》的社會知曉度和影響力。要切實增強學習宣傳的整體性和聯動性,做好人員安排和經費保障。廳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學習宣傳工作情況進行調度和督促,并納入對市州年度水利建設工作和廳機關各部門(單位)、廳直單位年度績效工作的考核范圍。
2.統一口徑,突出實效。要按照條文釋義等解釋口徑以及有關配套政策文件,準確領會政策標準,嚴格把握操作程序,不偏不倚開展學習宣傳工作。要堅持學習宣傳與工作實踐相互促進的原則,重點突出《條例》中關于制度設計、監管要求、維權方式、法律責任等內容開展學習宣傳,聚焦解決工作中反映集中的問題。
3.形式多樣,廣泛深入。要因地制宜,結合實際,靈活采取集中學習和分散自學相結合、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相結合、政策宣傳和個案宣傳相結合的方式,確保將《條例》原原本本、徹徹底底傳達到每個群體、每個個體,做到學習無死角、宣傳全覆蓋。
4.堅持正面宣傳,把握輿論導向。要始終把握宣傳的正面導向作用,加強與各類新聞媒體的溝通和協調,把政策說清、把成效說透、把案例選好,確保相關宣傳報道形成規模、形成聲勢、形成導向,推動用人單位“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維權。
各市州水利局、廳直各單位、廳機關各部門(單位)學習宣傳《條例》過程中好的做法和成效,請及時報省水利廳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何博文,吳?俊,0731-85486100(8548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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